诉讼时效 - 人身伤害:
罗伯特·A·卡达利律师
2024 年 3 月 29 日
作为律师,我们的工作是尽可能地为您简化事情。 法律通常可能晦涩难懂,难以理解。作为对您有用的指南,以下是纽约州人身伤害法的一些最重要的诉讼时效以及您提起诉讼的时限(以年为单位):
- 疏忽和人身伤害:三年(3 年),适用发现规则;
- 非正常死亡: 自死亡之日起两 (2) 年;
- 医疗事故: 自持续治疗结束之日或发现导致医疗事故的异物之日起两年半(2 1/2 年)。必须在使用后一 (1) 年内发现异物。如果医疗事故被欺诈性地隐瞒,则诉讼时效为自发现欺诈之日起六 (6) 年;
- 专业过失:法律或其他专业过失三年 (3);
- 产品责任: 缺陷产品三年 (3);
- 故意行为(侵权):一 (1) 年;
- 欺诈: 如果被告隐瞒疏忽或伤害,则诉讼时效为自发生欺诈之日起六 (6) 年;
- 市政责任(针对纽约市的案件):需要在事件发生后九十 (90) 天内发出索赔通知,并且需要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一百九十 (190) 天内提起诉讼;
- 无过错申请/保险: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 (30)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