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扰和歧视

根据法律规定,雇主必须提供一个没有骚扰、敌意或歧视的安全工作环境。

《联邦民权法案》第七章、《纽约州人权法》和《纽约市人权法》保护工人免受歧视和报复。这些法律禁止在就业中基于年龄、性别、种族、宗教、性取向、残疾以及其他多个受保护类别进行歧视。

骚扰和歧视的类型:
  • 言语虐待:如侮辱、威胁或种族歧视性言论;
  • 身体虐待:如攻击或殴打;
  • 视觉虐待:如展示令人不适的海报或照片;
  • 性骚扰、性挑逗、带有性暗示的玩笑;
  • 过度批评;
  • 在项目中被孤立或排除;
  • 不公平的政策和工作实践;
  • 被制造恐惧和焦虑;
  • 不当解雇;
  • 因投诉骚扰行为而遭到报复等。
会议室桌上的法槌